米制 米制是在18世纪末由法国创立的一种测量单位制,它以经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的四千万分之一作为长度单位,定名为“米突”(米)。 以米的十分之一长度为立方作为容量单位,定名为“立特”(升)。 以一立方分米的纯水在4°C时的重量(质量)作为重量单位,定名为“千克”(公斤)。 这种制度是十进位制,完全以“米”为基础,因此得名为“米制”。 法国政府根据科学家们实地测定敦刻尔克(Dunkerque)到巴塞罗那(Barcelona)之间的地球子午线的弧长和给定体积纯水的重量的结果,制成铂基准米尺和铂基准千克,保存在法国巴黎档案局,并从法律上分别赋予这两个基准以“1米”和“1千克”的值,但是,不久以后发现“档案米”比经过巴黎的子午线四千万分之一的长度约短0.2mm,而“档案千克”也不是准确等于一立方分米的纯水在4°C时的质量。
米制mǐzhì
[metricsystem]一种计量的十进制,原来完全根据米来制定,容量单位等于一立方分米,质量单位等于一立方厘米的水(在其最大密度时)
西元一七九五年法国所采用的度量衡制度。为长度单位,即一米(一公尺)又取一米之一百分之一,于摄氏四度时,其立方体积之纯水重为重量单位,即一克。米制皆用十进位,计算方便。自法国颁布后,我国于民国十八年采用此制。
也称为「公制」。
英语metricsystem
德语metrisch(A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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