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汉语词典 > 十八省的意思
shí bā shěng

十八省


拼音shí bā shěng
注音ㄕˊ ㄅㄚ ㄕㄥˇ
繁体十八省

十八省 即内地十八省,是一个历史上曾使用一个名词,指清朝将原来的明朝统治区的十五个承宣布政使司中的湖广分为湖南、湖北,南直隶(先改名为江南)分为安徽、江苏,从陕西中分出甘肃,所设置的18个省份。

基本解释

清·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即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后沿用为中国内地代称。

网络解释

十八省

即内地十八省,是一个历史上曾使用一个名词,指清朝将原来的明朝统治区的十五个承宣布政使司中的湖广分为湖南、湖北,南直隶(先改名为江南)分为安徽、江苏,从陕西中分出甘肃,所设置的18个省份。

相关词语

按词性查词:
拟声词 代词 动词 名词 形容词 副词 量词 介词 连词 数量词 数词 助词 疑问词
按结构查词:
AA式 ABCC式 AABB式 AABC式 ABB式 ABAC式 AAB式 ABCB式 ABBC式 ABAB式 ABCA式 A里AB式
按首拼查词: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