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頠 裴頠(wěi)(267-300)字逸民。西晋大臣、哲学家。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司空裴秀之子,他曾任散骑常侍、国子祭酒兼右军将军、尚书左仆射之职。裴頠反对王弼、何晏的“贵无论”,提出“崇有论。”认为万有的整体是最根本的“道”,万有不是由“无”产生的,而是“自生”的,“自生而必体有”。他还认为万物生化有其规律。从“崇有论”出发,他重视现实存在的事物,不满轻视事功的放达风气,力图论证封建等级制的合理性。裴頠的思想在当时有很大影响,被认为是崇有派领袖。著有《崇有论》,《晋书》把它完全载入裴頠的传中。
人名。(西元267~300)字逸民,晋河东闻喜人。弘雅有远识,惠帝时为国子祭酒兼右军将军,因诛杨骏有功,封武昌侯。奏修国学,刻石写经,累迁《尚书》,为赵王伦所害,追谥成。因患时俗虚浮,尝著《崇有论》以解其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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