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国史。国家间往来或共同议定的文书。亦专指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署名的递交给所驻国元首的文书。即国字。
⒈ 国史。
引《魏书·高祐传》:“请取有才用者,参造国书。”
《北史·崔光传》:“光 与 李彪 共撰国书。”
唐 刘知几 《史通·史官建置》:“汉 魏 之 陆贾、鱼豢,晋 宋 之 张璠、范曄,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
⒉ 国家间往来或共同议定的文书。亦专指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署名的递交给所驻国元首的文书。
引《隋书·东夷传·倭国》:“大业 三年,其王 多利 思比孤 遣使朝贡……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
宋 胡宿 《论北界点集事宜》:“选差能专对近臣,往使北戎,与议定国书,固其邻好。”
《元史·世祖纪三》:“命兵部侍郎 黑的 、礼部侍郎 殷弘 齎国书復使 日本。”
《清史稿·礼志十》:“德国 亲王 亨利 入覲,帝幸 颐和园,御 仁寿殿,亨利 公服入,递国书,帝慰劳之。”
⒊ 即国字。
引元 揭傒斯 《题邹福诗后》:“余在阁中时, 福 又从 林希颜 学国书。”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一:“故命文臣依国语製国书,不用 蒙古 、汉字。”
⒈ 派遣国家元首介绍其使节给外国元首的正式文件,或使节卸任时,向该国元首呈递的辞别信。前者称为「到任国书」,后者称为「辞任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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