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高宗时,弘文馆直学士刘祎之、著作郎元万顷等,时奉诏于翰林院草制,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唐制,官衙都在宫城之南,院在银台之北,刘元等人不经南门,而于北门出入,时人因谓之“北门学士”。参阅《旧唐书·刘祎之传》、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七。
⒈ 唐高宗 时,弘文馆直学士 刘祎之 、著作郎 元万顷 等,时奉诏于翰林院草制,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 唐 制,官衙都在宫城之南,院在 银台 之北, 刘 元 等人不经南门,而于北门出入,时人因谓之“北门学士”。参阅《旧唐书·刘祎之传》、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七。
⒈ 唐自高宗干封以后,召文士起草文词,参与朝政,以分宰相之权。由于常在北门等候召见,当时人便称为「北门学士」。
引《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
宋·陆游〈寄题徐载叔秀才东庄〉诗:「南台中丞扫榻见,北门学士倒屣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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