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
⒈ 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参见“赴选”。
引宋 陆游 《傅正议墓志铭》:“赴銓,得通判 南剑州 而归。”
《金史·宣宗纪上》:“詔 河 南、 陕西 镇防军应廕及纳粟补官者,当役如旧,俟事定乃听赴銓。”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