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晋书·列女传·陶侃母湛氏》:“侃少为寻阳县吏,尝监鱼梁,以一坩鲊遗母。湛氏封鲊及书,责侃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后以“还鲊遗书”为贤母教子为官清廉之典。
⒈ 《晋书·列女传·陶侃母湛氏》:“侃 少为 寻阳 县吏,尝监鱼梁,以一坩鮓遗母。
引湛氏 封鮓及书,责 侃 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
后以“还鮓遗书”为贤母教子为官清廉之典。 明 吾丘瑞 《运甓记·牛眠指穴》:“剪髮剉荐,遂成孺子高名;还鮓遗书,虑玷居官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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