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委任。
⒉ 指虚假的人命案。
⒈ 犹委任。
引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三:“王元泽 奉詔修《三经义》,时 王丞相 介甫 为之提举,盖以相臣之重,所以假命於其子也。”
⒉ 指虚假的人命案。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自尽》:“前论七杀命案,有真命中之假命,是谓借尸、图赖;自尽命案,有假命中之真命,是谓威逼致死。”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www.zhcid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58711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155329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