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汉书·直不疑传》:“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后因以“束装盗金”谓无端见疑。
⒈ 后因以“束装盗金”谓无端见疑。
引《汉书·直不疑传》:“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 不疑,不疑 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慙,以此称为长者。”
《艺文类聚》卷二三引 南朝 宋 颜延之 《庭诰》:“嫌或疑心,诚亦难分。动容窃斧,束装盗金,又何足论也。”
⒈ 汉代直不疑官居郎位时,有同僚返乡,误持其同舍郎之金离开,后同舍郎发觉,怀疑是直不疑所盗,直不疑并不辩解,另买金赔偿,直到返乡者回来,归还误拿之金,方真相大白。典出《汉书·卷四六·直不疑传》。后以比喻无故受人怀疑。
引南朝宋·颜延之〈庭诰〉:「况动容窃斧,束装盗金,又何足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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