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 知县,官名。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县里的其他正式官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也就是“知县”一词的起源。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意即不任命正式地方官,地方官职权由中央派遣的官员代理,所谓“知事”),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知县zhīxiàn
(1)[(inMingandQingDynasty)countymagistrate]明朝以来县一级最高行政长官的正式称呼
淳安知县。——《明史》
(2)又
知县霍与瑕。
职官名。掌管一县政事的长官,犹今之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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